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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走”着力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时间:2021-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资源,做好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根据省委编委《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的实施方案》,夏县县委编办采取“三步走”措施,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突出“三项抓手”,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准备工作

一是抓组织领导。县委编办在接到省委编委《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的实施方案》后,及时向县委编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在征得编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照不再另行制定实施方案的原则,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业务股室具体负责核查工作,在核查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编委,全力推进核查工作。

二是抓学习宣传。县编委办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的实施方案》、《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深刻理解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领会和把握机构编制核查的目标、方法、时间及各项要求。利用《夏县人》、夏县政务网平台等报刊及网络媒体,对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提高核查工作的知晓度。

三是抓集中培训。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编制检查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明确填报信息要求、内容及注意事项。同时,强调核查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纠正个别单位存在的“核查工作只是走过场”、“本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良好,核查工作于己无关”等错误观念,解答了有关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疑惑,为实施核查工作做好铺垫。

二、明确“三个内容”,切实把握重点工作环节

一是明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突出“四项重点”:在机构设置方面:重点核查机构的名称、规格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与审批文件一致;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的对外挂牌机构、内设机构等情况。在编制核查方面:重点核查编制的类型、数量、结构比例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编制等情况。在职数核定方面:重点核查部门及内设机构职数的数量、级别和高配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与审批文件一致;是否存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职数等情况。在实有人员方面:重点核查实有人员的各项指标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二是明确核查流程。对各单位上报的表格和依据资料,细分为受理、审核、录入、打印、发证和归档立卷等具体环节,为每个环节制定了完备的实施细则,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做到任务清晰、分工明确、以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明确核查纪律。在核查过程中,坚持“对弄虚作假数据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人员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单位通报批评”的工作纪律,确保核查工作的严肃性。

三、严把“三道关口”,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是把好人员认定关。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文件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任免文件,提前核对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编制性质和数额,依据改革后各单位人员结构比例核定标准,严格区分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确保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规范完整,为核查工作的开展做好数据保障。

二是把好数据审核关。按照以编办数据库实名制信息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核定的领导职数与实配的领导职数相对照,财政核拨工资花名册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单位实有人员花名册与考勤登记表、人员身份证相对照的办法,与每个干部职工逐人见面,不留盲点、不留死角,核准核实。

三是把好信息公示关。要求各单位将核查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部门网站等形式进行公示,并严格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通过机构编制举报受理平台,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保证核查结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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