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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委编办健全机构编制评估体系 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时间:2023-04-12   浏览次数:   来源:中共沁水县委编办   作者:丁玲   【字体: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和制度安排,是机构编制全流程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重要手段。沁水县被确定为山西省三个试点县之一、晋城市唯一试点县以来,在省市两级精心指导下,坚决扛起试点先行的政治责任,坚持以盘活用好调优机构编制为出发点,聚焦重点领域,蹄疾步稳,创新实践,探索打造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的“沁水样板”。

一、工作实践

(一)突出政治引领,高起点谋划评估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编委领导高度重视,编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研究议定评估试点工作具体事宜,指导县委编办按照实施方案强化工作统筹;召开全县深化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评估试点工作的总要求,部署我县评估试点的攻坚任务。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改革、重点环节,聚焦机构改革中新组建部门、机构职能调整部门、因地制宜设置部门,分类选取评估试点单位。三是健全指标体系。紧跟省市步伐,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研究制定评估指标体系,设置6项一级指标与16项二级指标;组织召开评估指标调研座谈会,结合工作实际,与试点部门(单位)探讨完善指标对应的评估方式及标准。

(二)优化评估方式,高标准落实评估任务。一是“部门自己评”。被评估部门(单位)对照指标体系,调阅佐证材料,组织开展自评,系统分析本部门(单位)职责履行及机构编制使用效益。通过自评,试点部门(单位)撰写并向县委编办报送自评报告,梳理问题及意见建议。二是“部门互相评”。查阅巡视和审计报告、信访举报及舆论报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满意度等数据,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职能部门等了解情况,根据被评估部门协作配合履职效果、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效果、社会评价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客观反映部门间协调配合情况。三是“编办实地评”。实地评估小组结合前期自查自评、系统评估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听汇报”“查资料”“实地看”“个别谈”等方式,对试点部门(单位)进行实地评估,量化分析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情况,形成实地评估报告,及时反馈评估问题,对有争议的事项再次进行核实了解,确保评估结果精准。

(三)深化结果运用,高质量完成评估“后半篇文章”。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部门自评和实地评估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评估成果落到实处;对确需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充分论证动议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研究提出机构编制调整的意见建议,以评估促进改革,以评估强化管理。二是注重结果运用。围绕机构编制管理效能这个着眼点,研究形成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报告,将评估结果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参考,作为调整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事项、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机构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将评估与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相结合,坚持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性评价和定量评分相结合,逐步建立上级点评、同级互评、下级测评、群众参评、服务对象反评、媒体网络海评的网络体系,立体式评价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用好考核“指挥棒”,促进部门(单位)规范运行。

二、试点成效

(一)党的领导高位推进,编制资源政治属性进一步强化。试点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党管机构编制这一根本的政治原则,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能够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动议、报批机构编制调整事项。

)职责关系相对明确,部门间协调配合较好。机构改革后,试点部门(单位)均全面梳理部门职能,及时进行职责调整;职责关系相对明确,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较为完善,基本做到一个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牵头部门明确,谁主办、谁协办,相互间衔接清楚,避免了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等现象。比如,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安全牵头部门,立足实际,在市域范围内首创《煤矿周五安全分析研判会议制度》《专家会诊制度》,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通过和相关部门签订“审管衔接备忘录”,明确审管职责,构建审管衔接新机制。

职责履行较为充分,履职效能进一步提升。试点部门(单位)按照“三定”规定,坚持全面履职、科学履职、创新履职,积极主动,扎实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均在本行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确保履职有据,及时将“三定”中明确的保留、取消、划入、划出、加强等职责调整到位。二是落实履职责任,各试点部门(单位)基本明确领导班子分工,按要求调整内设机构工作职能。三是强化履职考核,多数部门将职责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内设机构、相关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比如,县委老干部局部门推行人员竞争上岗、人岗相适等方式,及时整合系统内人力资源,充实人员力量;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建立岗位责任制,细化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通过建立分管领导及内设机构重点任务分工清单,强化跟踪督查,保证履职成效。从各部门履职的总体情况和成效来看,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得到了加强,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得到了强化,部门履职中更加关注民生。

从机构编制部门来看,此项工作为全新探索,尽管深知评估的重要性,但没有经验可循,对编制资源使用效能主要评估什么、怎么评估、评估后怎么运用结果等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上还处在起步摸索阶段,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提高。

三、对策建议

(一)广泛调研,“研、鉴”结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积极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方面的先进经验,对评估范围、评估内容、工作机制等进行细化完善,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体系。

(二)反复论证,“践、变”结合。评估指标可调分为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主观指标包括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对部门(单位)履职认可度,巡视、审计、派驻纪检监察等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可度,主管部门对部门(单位)履职认可度,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对所在部门(单位)的认可度等内容;客观指标在试点工作的指标体系上对被评估部门(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是否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能否积极履职尽责等内容加以强化,并科学核定评估分值表。另外,单独设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评估指标,增强评估指标的有效性、针对性及关联性。

(三)深入评估,“测、评”结合。进一步完善被评估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方式和标准,明确关联指标的评估侧重点、机构编制部门日常管理在评估中的参照度、工作饱满度实操性较高的评估方式等内容。健全评估方式,借助信息技术在数据采集、关联分析、研判预测等方面的突出优势,综合运用部门自评、实地评估、个别访谈、民意测评、专家助评等手段,切实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运用,“评、审”结合。统一被评部门(单位)整改台账项目,并针对共性问题,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审批与评估工作的无缝衔接,实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常态化;围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结合机构编制专项考核,进一步丰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范畴,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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