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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在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中坚持“瘦身”“健身”相结合 推进机构职能“大融合”
  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   来源:襄汾县委编办   作者:贾安妮   【字体:

2021年以来,襄汾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不懈怠,围绕重塑做文章,从解决过去事业单位职责定位不准确、布局结构不合理、编制分配不均衡以及“小散弱”突出等问题入手,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治理效能,努力完成从“改头换面”到“脱胎换骨”的转变,实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两个50%的精简目标,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增添了动力和活力。

一、加强顶层设计立“骨架”

围绕优化协同高效这一改革终极目标,在全面吃透和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扣县情实际,科学制定了《襄汾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对县直284个涉改事业单位实行重塑重构和功能再造。《方案》坚持依法依规依事业发展需要,围绕部门主责主业和公共服务职能,采取整合重组机构、调整优化职能等措施,在顶层设计上,明确了机构设置的五条原则,立好改革框架:一是参照临汾市改革方案,凡市级撤并的机构一律不单独设置;二是适当增加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实行归口管理;三是对职能职责加强、工作任务较重的机构,尽可能保持现有规格或提高规格;四是统筹兼顾,各党政机关所属基本保证设立一个副科级机构,事业机构总数一般不超过4个;五是对“小散弱”事业机构,该撤的撤、该并的并。

二、重塑机构职能强“组织”

在具体改革过程中,立足文物大县实际,将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的县博物馆(副科级)和汾城文物所(股级)2个事业单位整合为县文物保护中心,编制只增不减,为实施文化强县战略提供机构编制保障。聚焦民生领域,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中心5个单位整合为社会保险中心;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5个单位整合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一体化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实施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努力打通为民服务“关键一公里”。统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所属的15个事业单位整合重组为“1队4中心”,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中心、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人防指挥保障中心,实现了由“九龙治水、各管一摊”到“一支队伍管到底”的转变。改革完成后,涉改事业单位由280余个调整为140余个,机构精简比例达50%。除学校、医院、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外,县直事业单位编制精简比例也达到50%。

三、优化人员配备活“血液”

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和改革发展需求,积极为乡镇和县直事业单位选拔配备科级领导干部,实现管理主干新老交替,推动新鲜“血液”融入各项事业。累计调整、交流科级干部144名,涉改县直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配备实现全覆盖,乡镇配备副科级领导干部28名,占比71.8%。按照事业单位撤并整合具体情况,对所有涉及名称变更、撤销或合并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填报划转人员名单,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查,第一时间在实名制系统予以调整或变更和干部职工转隶。坚持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原则,通过“减上补下”,调剂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60余名,充实到13个乡镇,使全县乡镇事业编制增加到近400名,为下一步扩充乡镇人才队伍、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创新运行机制通“筋络”

为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走深走实,将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进一步增强改革的协同耦合性,使“筋络”通、活力现。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程序和教育系统内部人员调动操作程序,修订完善了编制录入、核减和调整流程,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即时动态更新。针对改革后超编运行单位,坚持底线思维,严格把关,按照“退三进一”的办法,逐步实现编制精简到位。深入挖潜,统筹财政拨款事业编制70名,建立了县乡事业编制周转池,为引进人才、缓解编制供需矛盾、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提供了保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体联动,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了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    

五、致力深度融合显“精神”

整体性改革基本完成后,坚持把巩固改革成果,实现机构重组到位、人员融合到位、履职尽责到位作为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来抓,推动改革由“形”的重塑向“神”的重铸迈进,致力于将改革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改革中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重新为57个科级事业单位制定印发了“三定”规定,规范了内设机构,明确了职能职责,落实了人员配备。对存在职能、任务交叉的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等所属事业单位,由组织部长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协调,着力厘清权责界限,促进深度融合。各主管部门以改革为契机,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形成了“大融合、一盘棋”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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