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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林局直属科级机构登记管辖权移交工作会在介休召开
  时间:2021-12-07   浏览次数:   来源:登记处   作者:袁翔   【字体:

2021年12月3日,省委编办与省林草局共同在介休市召开了省直林局直属科级机构登记管辖权移交工作会。省委编办和省林草局有关领导,大同市平城区,忻州市忻府区、宁武县,吕梁市岚县、文水县,晋中市榆次区、介休市,临汾市尧都区、侯马市等县(市、区)委编办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以及省直各国有林管理局负责同志和人事科科长参加会议。


会上,省委编办登记处处长王立世宣读了省委编办《关于省直国有林管理局直属科级机构登记事项下放的通知》,并对登记事项下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目标要求。太岳林局党委书记、局长武玉斌致欢迎辞。介休市编办主任温永平代表9个县级编办、山西绵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孙敬军代表180个直属科级机构做了表态发言。


省委编办副主任王家富强调,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登记管辖权改革事项,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二要坚持目标导向。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是为了促进更好地履行职责。要树立“一家人”思想,相互了解,加强沟通,扎实做好登记工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体制机制保障。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省直林局驻地县级编办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整合力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以勤勉之心履职尽责,确保接得住、拿得稳、办的好。省直林局直属科级单位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积极配合移交后接收的各县级编办工作,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变更等登记事项。


省林草局副局长杨俊志介绍了山西林草机构队伍、全省林草资源底数和林草“十四五”主要目标等全省林草事业基本情况,并就落实省直国有林场等科级机构登记事项下放要求提出三点意见。他指出,一是充分认识登记事项管辖下放的重大意义。省委编办将科级机构登记事项下放林局驻地县级编办管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优营商环境、主动转变服务方式的重要举措,是扎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实践活动,是全面落实提高行政效能、充分考虑基层困难和省直林局实际、为省直林局基层林场量身定制的一项务实的改革举措,可为省直林局众多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基层单位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费用成本,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基层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二是深刻理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对促进林区基层事业单位重要作用。省委编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基层林场等科级事业机构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离开法人登记,基层单位将完全无法开展业务、履行职责。三是切实把登记管辖权改革事项落实好。要主动沟通对接工作,规范报告登记事项,依法管理使用登记证书,主动接受县机构编制登记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会议要求,登记管辖权及档案移交县市区编办后,要相应将网上登记系统、统计数据变更调整。县市区编办接管后要将文件中相关单位登记工作纳入区域整体工作统筹考虑,全盘接管年度报告公示、监管统计、信息查询等系列工作。要强化服务理念,健全完善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工作秩序,缩短审批时限,强化信息公开,突出依法行政,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服务,让服务对象少跑腿、跑一次腿。林草部门要将省编办决定传达至管辖单位,两个部门做到有序衔接,保持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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